越南大使馆加签无罪公证/代表函,越南大使馆加签无罪公证/代表函
在国外的我国公民如何对国内发生的事实办-理公证、加签手续?
答:公证所涉及的事实发生在我国国内的,原则上应向我国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如当事人无法亲自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申请公证,并办-理加签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加签和文书使用国驻华大使馆的加签。
在国际贸易中,一些country和地区的客户根据本国的法律或规定要求中国外贸公司、出口企业提供的涉外商业文件或单(如原产地证明书、商业INV、提单、装箱单、保险单、合同、营 业执照等),需经中国外交部和外国驻华大使馆办-理领事加签。根据广大外贸公司和企业的申请,可以为他们代理申请涉外商业贸易文件或单证的领事加签业务。
大使馆加签的目的:
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领事加签(Embassycertification):是指外交、领事机构或法律授权机构通过确认公文书上签署人身份及其签字和印章属实来证明文书可靠性的活动。办-理领事加签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大使馆加签主要包括民事加签和商业加签,民事加签,如出生、学历、收入证明等;商业加签,如产地证明、形式发票InvioceOICE、提单、保险单等。
了解什么是涉外商业单据加签?
涉外商业单据加签是指应进口商或信用证的要求,贸促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涉外商业单据予以审核并加签。
商业单据加签是贸促会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经贸经营权的企业以及检验机构、保险公司、外运公司等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用于出口结汇的商业单据进行加签。
由贸促会加签的商业单据包括商业INV、提单、商业数量及重量证明、各类运输证明及单据、装箱单、检验类证明(由具备出证的专业检验鉴定机构所出具)、屠宰证、保险单(由保险公司出具附有保险条款的正式保险单)及其他用于结汇的商业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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