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书巴拿马大使馆盖章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领事工作进入发展新时期。包括领事盖章在内的各项领事工作在整体外交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也越来越被老百姓所熟知。
什么是领事盖章
领事盖章与生活中常见的“产品质量盖章”或“盖章许可”不同,我们这里所讲的领事盖章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盖章机*关的较后一个签字(盖章)或印章属实的活动,其目的就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形象地说,人出国要办-理签证,而文书出国就要办-理领事盖章了。
每份盖章文件出来都有唯一的外交盖章编码,认字第X号,这个是所盖章文件的身份标识,可致电外交部查询电话:010xxx761,拨通后按4转查询盖章号服务;或者可转人工查询,因这个涉及所盖章文件的隐私,客服可能不会透露那么多信息;
如果外交部查询不够说服您?那就只能打电话去大使馆查询,大使馆只告之您这个盖章号的文件是从几号签发出来的(文件上的大使馆盖章都有签发日期的)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办-理领事盖章对文书有何要求?
答: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盖章,不能送往国外使用。对申请办-理领事盖章的涉外公证/书和商业文书,不同的文书使用国驻华大使馆在审核时有不同的要求。外交部领事司会及时将所掌握的外国大使馆的新要求通报有关文书出证主管机*关,提醒其在出具文书时考虑文书使用国的相关要求。当事人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country、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准确出。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理外国驻华大使馆的领事盖章可以吗?
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大使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要求文书必须先经盖章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盖章,而后外国驻华大使馆再确认盖章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
巴拿马大使馆在职证明公证盖章 巴拿马大使馆在职证明公证盖章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领事工作进入发展新时期。包括领事盖章在内的各项领事工作在整体外交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也越来越被老百姓所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