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SAUDI ARABIA沙特领事盖章/大使馆双认证,销售合同SAUDI ARABIA沙特领事盖章/大使馆双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和领事盖章
对申请单位提交代理的单据文件审核后,对于可以办-理领事盖章的单据(如产地证)和官/方机构、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动植物检疫局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进行盖章。对拟办-理的领事盖章,属于贸促会盖章范围的单据文件,如:INV、提单、屠宰证、商检公司出具的商检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等,先由贸促会直接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予以盖章,送外交部领事司盖章。对于需制作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先由总会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再送外交部领事司。
外国驻华领事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是否须中方领事盖章?
答:外国驻华领事或驻内地及港澳领事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径在我国内地和港澳地区使用,无须办-理中方领事盖章。
领事盖章的办-理程序
申请与审核
我国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业务中,根据进口国的规定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办-理领事盖章时,出口企业可以委托贸促会代为办-理。
委托代理时,申请单位应填写《领事盖章申办表》,提交需要办-理领事盖章的单据文件。单据文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领事的规定要求(语言、份数、相关单据文件);
——单据文件必须合法有效、真实可靠、正确无误;
——单据文件应当是正式制作的,根据需要可以是正本、副本、甚至是复印件(如报关单),但不能为手写。
——单据文件卷面整洁,文字、签字应当清晰;印章不清、模糊,盖倒、重复盖两个章的单据文件不受理。
贸促会签证机构经审查,认为材料齐备、符合条件的,可以接受代理申请。
领事盖章,是指根据进口国要求,申请单位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有关文件或单据(证)经贸促会证明/盖章后还需递交该国驻华领事进行盖章的活动。
领事盖章既是外交领事职能又是国际贸易惯例,是一项时间紧、环节多、政策性都较强的业务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领事盖章业务量逐年递增。欢迎广大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随时前来垂询和办-理。
SAUDI ARABIA沙特领事贵州盖章 外交部领事司和领事盖章
外国驻华领事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是否须中方领事盖章?
领事盖章的办-理程序
申请与审核
——符合领事的规定要求(语言、份数、相关单据文件);
——单据文件必须合法有效、真实可靠、正确无误;
贸促会签证机构经审查,认为材料齐备、符合条件的,可以接受代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