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V两地车指标办理深圳湾口岸需要什么条件(新办)
更新:2025-01-27 19:00 编号:19562583 发布IP:113.89.236.7 浏览:21次- 发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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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深圳口岸申请粤Z车牌条件:
1、在广东省投资的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其上一年度在 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1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车指标;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多不超过15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
2、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以高新技术方式在广东省投资办实业,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可以申办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3、港澳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高端人才等可以申办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4、改革开放以来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300万元以上,或者社会团体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深圳口岸申请FV车牌条件:
1、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并已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2、外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以及已办理出境公务车的企业,不予办理出港商务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