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些年中国内地与香港的贸易关系日益密切,香港公司参与内地经贸往来越来越多。鉴于此,不仅对香港公司主体资格的证明越来越多,对于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在内地使用的频率也随之增加多。香港公司在内地进行投资活动,发生法律诉讼进行授权委托时,就必须办理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公证。
公证流程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委托人需要提供的文件
1.公司印章;
2.董事身份证件。
工作时长:
付款且董事签署后约三个工作日
文件名称:
《公司董事决议证明》公证
文件数量:
一正本一副本(共2份)
文件含附件:
1.董事会决议;
2.公司注册书;
3.周年申报表;
4.公司章程;
5.商业登记证;
6.授权委托书(客户提供);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客户提供,如有);
8.起诉状(客户提供,如有);
9.诉讼保全书(客户提供,如有)。
工作要求:
公司任何一位董事需前往香港律师行,由律师见证签署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