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9 月 1 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 发布了*终法规,编纂2011年《减少饮用水中铅含量法案》(RLDWA)和2013年《社区消防安全法》(CFSA)。
RLDWA修订安全饮用水第1417条(SDWA),该法案禁止使用非“无铅”管道产品并将其引入商业领域,以提供人类用水,将“无铅”定义为管道、管件、管道配件和固定装置的过水表面计算的加权平均值为0.25% ,焊料和助焊剂的铅含量为0.2%。
该法案还提供了一种计算过水表面加权平均值的方法,即:对于每个过水组件,铅的含量乘以该组件的过水表面积同整个产品的总过水表面积的百分比,以得出组件铅的加权百分比。将各过水部件的铅含量百分比相加,总和构成产品的加权平均铅含量。
这项新规定将减少饮用水中的铅含量,并确保各州、制造商、检查员和消费者对“无铅”管道有共同的理解。
受无铅要求管控的产品
不受无铅要求管控的产品
无铅认证
目前,美国环保署(EPA)认可下述三种认证,以证明管道产品无铅:
1. NSF/ANSI Standard 372
2. NSF/ANSI Standard 61, Annex G
3. California AB 1953, Section 116875
NSF 61: Drinking Water System Components – HealthEffects
- 防护屏障材料(水泥、油漆、涂料)
- 连接和密封材料(垫圈、粘合剂、润滑剂)
- 机械设备,包括处理产品(水表、阀门、过滤器)
- 管道及相关产品(管道、软管、管件)
- 管道设备(水龙头、饮水机)
- 工艺介质(过滤介质、离子交换树脂)
- 非金属便携式水材料
加州法案 AB100 于2021 年 10 月 8 日由州长签署成为法律。该法案强制要求标准NSF/ANSI/CAN 61-2020作为在加州销售的经过认证的端点饮用水设备的铅测试要求。
这项新法律适用于“远端设备”,指的是通常安装在建筑物*后一升供水系统中的管道配件、固定装置或水龙头。
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新法律将禁止在加利福尼亚制造或销售不符合 NSF/ANSI/CAN 61-2020的此类产品。端点装置的铅含量的试验统计值Q或R不得超过1μg/L。该设备还应由美国国家标准协会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认证。从2023 年 7 月 1 日起,将禁止不合规产品在加州上市或销售。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在产品或包装上以易于识别的方式标明“NSF/ANSI/CAN61:Q≤1”字样,以符合要求。
详情参考:加利福尼亚 AB 100 影响饮用水产品的销售
NSF 372: Drinking Water System Components – Lead Contentcertification
- *大加权铅含量要求为 0.25%(焊料和助焊剂为 0.2%)
- 测试前各产品加权平均铅含量计算公式
- 测试产品含铅量的独特协议
涂料、阀门、管道、垫片、焊料和助焊剂配件、水龙头、滤水器、软水器、反渗透系统、紫外线反应器、水表等。
California AB 1953, Section 116875
无铅= 0.25% 铅标准
- 管道、管道配件、管道配件和固定装置的润湿表面含 0.25%的铅,按加权平均值确定
- 焊料和助焊剂中的铅含量为 0.20%
由于美国司法管辖区有不同的要求,除了NSF 61和NSF372,金盛实验室还可根据联邦铅法、加州健康与安全法116875、佛蒙特州铅法、马里兰州铅法、路易斯安那州铅法等进行水暖配件的材料测试。
如何取得无铅认证证书?
申请及资料递交
产品评估
实验室产品测试
生产设备检查、生产确认和产品抽样
测试结果审核及验收
签订合同,产品上市
- 年度工厂检查和重新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