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曼公司董事:一个或多个董事,可以是法人实体或者任何国籍的自然人,需要年满18周岁;
2、开曼公司董事会秘书:委认秘书虽不是强制的,但BVI政府建议这样做;
3、开曼公司注册地址:注册地址必须在开曼,如果没有可以咨询代理机构;
4、开曼公司董事会议:董事会议可以任何国家举行,或通过代理参加这样的会议;
5、开曼公司注册资金:标准资金为美元50,000元,分为50,000股,每股为美元1元。无需验资,后期也可以增资;
6、开曼公司税收:免除任何在英属维京群岛以外从事的经营活动及商业活动的税收;
7、开曼公司印鉴:开曼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公司印鉴,并且公司印鉴的式样需上报公司注册署;
8、开曼公司股权:董事或公司**管理人员可以不是公司股东。股东仅需一位年满18岁以上股东,股东的个人资料不用公开。但是,股东记录册必须存放于公司位于BVI的注册办事处。公司可发行记名或不记名股票。
另外,要注意开曼公司的名称不能使用:Royal、Imperial、Government、Chartered。原则上公司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经营任何性质的业务;金融、银行、信贷、保险等特殊行业,需获得政府特别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