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及后续细化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大类:
(1) 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对在海南自贸港设立的三大重点产业(即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对在海南自贸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以下简称“税前扣除政策”)。注:以上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期截止2024年12月31日
2、个人所得税优惠
在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高为15%,在2025年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可以享受15%的个人所得税。2025年后,根据具体情况,个人所得税分档征收,低为3%,高不超过15%。而中国内地的个人所得税高为45%。
3、零关税
对于海南企业进口原材料、原辅料、自用生产经营设备,实行免关税、免进口环节增值税、免进口环节消费税的政策;
针对很多行业,一些原辅料实行“零关税”政策。例如对包括椰子等农产品、煤炭等资源性产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导纤维预制棒等原辅料,以及飞机、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维修零部件共169项8位税目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在海南加工增值超过30%的货物,进入内地时免征进口关税、免进口环节增值税、免进口环节消费税
内陆旅客来海南购物享受10万元/年/人的离岛免税购物额度。今后很有可能还将扩大岛内居民购买免税商品的福利政策。
4、企业上市奖励
(1) 对在沪深北交易所 (含科创板、创业板) 上市的企业,海口市奖励1500万元,海南省奖励600万元,合计2100万元;
(2) 对市内企业按规定异地“买壳”或“借壳”在沪深北交易所 (含创业板、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本市的企业或非市内企业在沪深交易所(含创业板、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迁入本市且实质性运营的,海口市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0 万元;3对注册在海口且实质运营的企业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批后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0万元;
(3) 对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即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企业,海口市奖励100万元、海南省奖励30万元,合计130万元;由新三板基础层转入创新层的企业,海南省再给予40万元奖励,对直接在创新层挂牌的企业,海南省给予 70万元奖励;
(4) 对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 (即新四板) 牌的企业,海口市给予10 万元奖励、海南省给予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