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因其简便的注册流程和宽松的注册条件,加之香港制定的大量从商优惠政策,使得香港成为很多从商人士的**平台。但香港作为全球法制建设*健全的地区之一,对香港公司从注册到注销的全流程都有详细且全面的规定。对于一些“特殊目的公司”,在达成使用目的之后,应及早将其注销,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要办理香港公司的注销手续,首先需要满足注销的几个条件,如下所示:
1、所有成员董事股东均同意注销该香港公司;
2、该香港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3、已取得香港税务局发出的《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在以上的几个条件中,其中要取得香港税务局发出的《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就必须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该香港公司从未开业、或已停止营业3个月或以上;
(2)该香港公司没有任何未尽事项,包括未缴清的罚款、税款及法庭费用、未出售的存货、物业、债券;(3)该香港公司没有未完成的税务责任包括未交回的已发出报税表、尚未回复的税务查询信息、未完成的评税、未办结的反对注销或上诉;而在取得香港税务局发出的《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后,还需要准备由所有香港公司股东签署的“同意香港公司注销决议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料递交香港相关****申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