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境外投资备案实操指引(附韩国汇算清缴细则)
2023年一季度,货物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4.8%,其中出口增长8.4%,保持较快增长。“在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外部不确定性因素较大的情况下,实现这样的增长非常不容易。但我国外贸韧性强、活力足的特点明显,在各项稳外贸政策作用下,全年有望实现促稳提质的目标。
深圳境外投资备案实操指引
深圳境外投资发改委备案指引
2017年国家发改委发布11号令《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企业境外投资行为“放管结合”,做到有的放矢。该规定从是否属于敏感项目、投资主体是境内企业还是境外企业两个维度,对中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备案、报告等审批方式。
备注1:大额指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中方投资额,是指投资主体直接以及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为项目投入的货币、证券、实物、技术、知识产权、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以及提供融资、担保的总额。
资料来源:根据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号令《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整理。
国家发改委对于中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着重对敏感项目的审核,而根据该办法,敏感类项目包括: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和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
(1)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
1、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
2、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
3、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
4、其他
(2)敏感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18年1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
(发改外资〔2018〕251号),敏感行业包括:
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
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
新闻传媒
国办发〔2017〕74 号规定,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
房地产
酒店
影城
娱乐业
体育俱乐部
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对于发改委核准的项目,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投资主体情况;
(2)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资目的地、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
(3)项目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分析;
(4)投资主体关于项目真实性的声明。
1.发改委管辖的境外投资外延扩大。根据发改委11号令,发改委管辖的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外延扩大,实现了全覆盖,既包括非金融企业,也包括金融企业,既包括境外企业直接的投资,也包括境内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的再投资,既包括直接的投入,也包括融资、担保等,既包括境外企业所有权的获得,也包括经营管理权等的获取。
2.明确发改委审批是其他部门办理业务的前提。发改委11号令规定:对于核准/备案项目,明确未取得发改委同意,其他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外汇管理、海关等有关部门依法不予办理相关手续,金融企业依法不予办理相关资金结算和融资业务。
3.注意投资完成后的报告。发改委11号令规定: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2017;
《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发改外资〔2018〕251号),2018 。
韩国汇算清缴细则
(1)申报
在相应纳税期间内有全球所得、退休金所得或财产收益的居民,要求在次年的 5 月 1 日至 5 月 31日按相应的税基进行纳税申报。
(2)税款缴纳
①已经进行纳税申报的居民,其应纳税额是每个应纳税期间的全球所得、退休金所得或财产收益应纳税款扣除期中预缴的税款、不动产商支付的预估税款或者与财产收益有关的预估税款、临时核定的附加税款、源泉扣缴的税款以及通过纳税人协会缴纳的税款后计算得出的余额。
②居民的应纳税额超过 1000 万韩元,可以在纳税期结束后的2个月内分期缴纳。(应纳税额超过 1000 万韩元且不足2000万韩元的,可以延期缴纳;应纳税额超过 2000 万韩元的,不超过应纳税额一半的税款可以延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