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检测
检测样品是委托方自行送检,实验室只对来样进行检测,检测结论反应的是送检样品的质量属性,检测报告仅对送检样品有效。
2、监督抽查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对相关产品随机进行的抽查。监督抽查不是全项目检验,检验报告仅对产品所检项目是否符合标准进行判定,检验报告所反映的是当时产品质量状况。
由于产品质量可能随着环境、时间等条件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理论上检测报告的结论只能反应检测时的质量特性。检测报告上不会标注有效期。
标书是招标工作时采购当事人都要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应且可执行的投标行为标准文件。它的逻辑性要强,不能前后矛盾,模棱两可;用语要精炼、简短;对政策法规的准确理解与执行,有利于标书制作者改善不良条款,也是对采购人采购行为加以规范化的有力措施。
标书是整个招投标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就像剧本是电影、话剧的灵魂一样,标书是工程招投标中的灵魂。标书必须表达出使用单位的全部意愿,不能有疏漏。标书也是投标商投标编制投标书的依据,投标商必须对标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的响应,否则被判定为无效标(按废弃标处理)。标书同样也是评标重要的依据。
标书的分类 详询 13O25495299
按招标的范围可分为国际招标书和国内的招标书。
按招标的标的物划分,又可分为三大类;货物、工程、服务。
编制标书的四项原则
a.全面反映使用单位需求的原则;
b.科学合理的原则;
c.公平竞争(不含歧视性条款)的原则;
d.维护本企业商业秘密及国家利益的原则;
招标书的主要内容可分为三大部分:程序条款、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其中又主要包含下列九项内容:
a.招标邀请函;
b.投标人须知;
c.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附件;
d.投标书格式;
e.投标保证文件;
f.合同条件(合同有一般条款及特殊条款);
g.技术标准、规范;
h.投标企业资格文件;
i.合同格式。
一般无论工程还是货物都包括以上几部分内容。
检验依据——检验所依据的标准:标准可以是强制执行的标准,也可以是推荐执行的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也可以是企业标准或产品技术条件。一般监督抽查多依据国家强制标准,及部分行业标准。而委托检验可以用上述标准,也可以用企业标准,对某些新研制的产品可用“产品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对于出口定制的产品,还可依据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检测。检验项目——监督抽查的检验项目一般针对危及人身安全,卫生的相关项目和消费者投诉较集中的,存在较大质量问题所对应的项目。而委托检验则是企业针对自己产品的特征,选择相应的检验项目,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有一定的针对性,也有相当的局限性。检验结果—作为国家质量监督部门下达的抽查任务都要求有明确的检验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而委托检验如果检验项目不全,一般不作合格与否的判定。在检验报告中只表达各单项检验的结果。以上是检验报告首页上的一些信息,反映了检验报告综合性的内容。在检验报告后面的几页中,还有各单项检验的详细结果。检验机构为了方便客户阅读检验报告,把检验依据的有关技术要求,标准值都一一列出,列出对应的实测结果,便于使用者详细查阅。检验报告后页还有关于部分检验项目分包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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