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依照下列步骤使用c-tick认证标志:
1、产品执行ACAQ技术标准测试
2、向ACA登记使用c-tick
3、填写“符合声明表”(Declarationof Conformity Form),并和产品符合记录保存一起
4、在通信产品或设备上贴上有c-tick认证标志的标识(label)
5、销售给消费者A-Tick仅适用于通信产品,电子产品多半是申请c-tick认证,电子产品如果申请A-Tick,则不需申请c-tick认证。自2001年11月起,澳大利来/新西兰的EMI申请合并;如果产品要在这二国销售,下列文件在行销前必备齐,以备ACA(AustralianCommunications Authority)或新西兰 (Ministry of EconomicDevelopment)当局随时抽查。
c-tick认证标志旁必须按规定标上澳洲供应商的信息,以便ACA在市场上抽检产品时能有效地追溯到为该产品EMC负责的供应商。信息的标识包括四方面的内容:
1.澳洲供应商的注册名称与地址。
2.澳洲公司注册号(AustralianCompany Number)
3.由ACA颁发给澳洲供应商的号码。
4.产品在澳洲市场上使用的澳洲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