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条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仓储经营。其中,仓储经营是指利用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场地,专门为其他单位提供危化品储存、周转业务并收取仓储管理费的经营行为。
深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危险化学品专业培训以及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法人身份原件扫描件;
3.经营许可的相关文件;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的相关资格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6.其他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