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产品需透过SDoC的方式测试和认证,以下信息需于产品上市或进口时提供,这些信息可放入使用手册或以另一份档来呈现:
1、产品的名称和型号,
2、产品宣告符合FCC法规的Statement,
3、美国当地负责机构的信息,包含名称、地址、电话号码或因特网联系信息。
·倘若使用手册不是以纸本的方式提供,而可能使用硬盘或透过因特网,则以上信息即须放入使用手册中以提供给使用者;也可透过电子屏幕的方式来呈现信息。
·过渡期内:
1、通过 FCC SDoC 认证程序的产品将可自主选择标记或不标记 FCC Logo;
2、SDoC 要求增加符合声明档到设备随附档中,符合声明需包含:美国当地供货商的名称、地址或联系网址等必要信息;
3、过渡期内可选择继续使用 FCC VOC和 DoC 认证程序;
4、过渡期前做的 FCC VOC 和 DoC 认证程序是始终有效的,如果产品有修改,则需重新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