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到期后还能继续营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登记主管机关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经营单位,可以单独或者处罚:
(1)未经批准、注册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Z高不得超过3万元。无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除责令提供真实情况外,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Z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行为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经审查不符合企业法人或者经营条件的,吊销营业执照。伪造证件骗取营业执照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Z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3)擅自变更主要登记事项,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Z高不得超过3万元。无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超过经营期限从事经营活动的,视为无证经营,并按本条第一项规定处理。
(4)从事经营活动超出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Z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违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Z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无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过期的话还是乖乖地去办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