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的我国公民如何对国内发生的事实办-理公证、盖章手续?
答:公证所涉及的事实发生在我国国内的,原则上应向我国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如当事人无法亲自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申请公证,并办-理盖章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使馆盖章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的盖章。
一、使馆盖章的定义
使馆盖章是使馆盖章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较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
二、使馆盖章的目的
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外使馆实践,使馆盖章的目的是使我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country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三、新中国使馆盖章发展
使馆盖章是****为了相互便利文书往来而在使馆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国际惯例。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使馆盖章工作得到充分发展,已形成以外交部认证司为中心的国内外多层次盖章体系,符合我国国情,总体与国际接轨。
委托公证书(ALGERIA)阿尔及利亚使馆盖章在香港使馆盖章一般是3个工作日,加上邮寄休假的时间,一般是7天。北京使馆盖章的一般是在7-30个工作日,视country而定,委内瑞拉,利比亚,巴西,卡塔尔等国的时间较长,但一般都是三周左右。
在国外的我国公民如何对国内发生的事实办-理公证、盖章手续?
一、使馆盖章的定义
二、使馆盖章的目的
三、新中国使馆盖章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