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商标转让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转让申请。自转让申请成立之日起六至八个月内,可以收到批准的商标转让证明。那么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呢?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转让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发出《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批准商标转让证书》可自转让申请成立之日起六至八个月内收到。该证书应与原商标注册证书一起使用。《批准商标转让证书》明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1.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根据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邮寄给受让人,并根据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复制《受理通知书》。
2.转让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不能批准的,商标局应当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更正。
3.转让申请批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邮寄受让人的转让证明,并公告商标的转让。证书上的签字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本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4.转让申请中的受让人为多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
5.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面交流,所有书面交付给商标代理机构。
6.申请类别按《商标注册证》批准的国际分类填写。
7.商标局可以要求在国外形成的文件提供公证.对于在港的认证复印件,.澳.台湾地区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8.申请人提供的转让申请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文。
9.商标局正式审查转让商标申请后,应当向受让人发出《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向国内(港口).澳.台湾除外)转让人发出《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10.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商标转让有异议,要求商标局暂停审查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司法机关的备案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商标局可以要求公证或者暂停商标转让申请的审查程序。
11.商标现其商标未经同意已被他人转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2.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受让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后,可以申请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