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认证属于CE认证的一种,机械设备在工作时可能会出现潜在危险,需要请专业第三方机构根据欧盟机械指令(2006/42/EC)的要求对与健康和安全相关的危险进行归类分组、评价和风险评估(ENISO12100)。第三方机构只有确认制造商的设计和生产符合指令所规定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时,才会颁发MD证书。
MD指令对机械定义:
机械指令中所述的机械包括机械设备、可互换式设备、安全部件、提升附件、链条,绳索和编织带、可拆卸式传动装置和半成品机械。
1)机械是指一个由非人力或其它动物力驱动的、装有或被设计成可以装有驱动系统的,由若干零部件组成的,且至少有一个零部件可以运动的,被设计用来完成特定用途的设备;(工厂用的生产加工设备99%都属于此处定义的机械)
2)可更换设备是指可装在机械设备上的,用来改变或增加机械功能的装置。刀具并不属于这里定义的可更换设备;
3)安全元件是指纯粹用来实现安全功能的元件。它不影响机械的功能但如果失效会极大地威胁操作者的安全,可以在市场上单独流通;
4)提升设备附件是指安装在提升设备和被提升设备之间的独立设备,常见有吊索和其组件;
5)链条、绳索和带是指安装在提升设备或其附件上的主要用于提升的元件;
6)可拆卸的机械传动装置是指安装在动力源与被驱动设备之间的传动装置,如果该设备带有防护装置,防护装置与该装置应视为一体,不可分开;
7)半成品机械是指即将组装成为完整机械的设备,但该设备自身不能实现任何功能。独立的驱动系统就是半成品机械。
依机械及零组件的类型,除机械指令外其它指令仍可能适用。其它指令包括EMC指令、低电压指令、简单压力容器指令、压力容器指令等。
机械CE认证产品范围:
机械指令适用于各种机械产品以及在市场上销售的安全零部件。包括机械指令中所述的单台的机械、有联系的一组机械和可更换设备。(1)机械CE认证涉及的范围,主要包括下列各类产品:木材加工机械;-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械;-农林用拖拉机及其配套机械;橡胶及塑料机械;-包装机械;起重运输机械;-存储设备;建筑机械;-食品加工机械;热处理设备;-地下采矿机械;印刷机造纸机械;-铸造机械;防止机械;-洗涤机械;;压缩机;-内燃机、泵;制革机械;-消防设备。
不适用机械CE认证的机械产品:
仅以人类作为动力源的机械,但用于升降负荷的机械除外;直接与病人接触的医疗器械;用于集市广场或游乐园的专用设备;蒸汽锅炉、罐和压力容器;为核用途二特殊设计或应用的机械,出现故障时,会导致放射性辐射;机械零部件形成的放射性源;轻武器;汽油、柴油、易燃液体及危险物质的储罐和输送管道;远洋船只和近海机动设备,连同其上的设备;公共或私人的载人索道(包括缆车);农业和林业用拖拉机(按74/150/EEC定义);使用安装在齿轮及齿条轨道式的车辆的人员输送装置;矿山卷扬装置;舞台升降机;运送人或人与货物的建筑工地升降机。
主要协调标准:
机械的安全评估,主要涉及到机械和电气两部分:
EN ISO 12100:2010 Safety of machinery-General principles fordesign-Risk assessment and risk reduction
EN ISO 12100机械安全性-设计一般原则-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
EN 60204-1:2006/AC:2010 Safety of machinery-Electricalequipment of machines-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EN 60204-1机械安全性-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对于一些有专用标准的机械产品,会根据相应的专用标准就行评估,列如:
A类:即适用于所有产品,是一些通用的要求
EN ISO 12100风险评估及风险降低
B类:是针对某一些方面的通用要求
EN 13855与人体部位的接近速度相关的保护装置的定位
EN 13857对上下肢接触安全距离
EN 14122-1/2/3/4机械安全性-进出机器的**方法(,工作台,围栏,楼梯等)
C类:只是是针对一些产品的特殊要求
EN 201注塑机
EN 1012-1空气压缩机的安全要求
EN 13157起重机-安全-手动起重机
EN 14492-1电动绞车
通常机械产品通用评估标准是EN ISO 12100,EN 60204-1以及其他C类标准
机械CE认证的模式:
1.普通机械——A模式(内部生产控制,EC符合声明,Annex VIII)
2.危险机械(按照协调标准生产)
-A模式(内部生产控制,Annex VIII)
-B模式(EC型式检验+内部生产控制评估,Annex IX+Annex VIII,point 3)
-H模式(全面质量保证体系,Annex X)
3.危险机械(未按照或部分按照协调标准生产,或无协调标准)
-H模式(全面质量保证体系,Anne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