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企业注册完成后为了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都可能需要做出适当的变更。那么,对于香港公司而言,如何一站式变更香港公司资料呢?这篇文章,就来讲讲香港公司资料变更的那些问题。
1.公司注册处提供「一站式公司资料变更通知」服务,该服务涵盖什么资料的变更?
「一站式公司资料变更通知」服务涵盖下列本地公司所变更的资料:
根据《公司条例》第107条更改公司名称
根据《公司条例》第658条更改注册办事处地址
当公司资料变更的相关通知书根据《公司条例》登记或记录后,公司注册处会按《商业登记条例》第8(2B)条将有关资料传转给税务局。当相关通知书获公司注册处登记或记录的该公司会被视作已按《商业登记条例》将有关变更通知税务局局长。
2.我公司更改了公司名称,当公司注册处发出「公司更改名称证明书」后,税务局商业登记署会否自动发出已更新的「商业登记证」及「分行登记证」?
公司注册处会在发出「公司更改名称证明书」后,按《商业登记条例》第8(2B)条将新公司名称传转给税务局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署一般会在该公司的「公司更改名称证明书」发出日期的下一个工作日自动寄出已更新的「商业登记证」及「分行登记证」。
3.我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已经更改,但营业地址维持不变。如我已向公司注册处交付表格NR1-「注册办事处地址更改通知书」登记,是否须要通知商业登记署?
不须要。公司注册处会在表格NR1登记后,将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新地址传转给商业登记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