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省(区、市)公证处或其他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文书,是否可以到B省(区、市)外办申办领事加签?
答:不可以。由于外交部委托可办-理领事加签的省级外办只掌握本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对其它省份出具的文书不便核实真伪,不能为其办-理加签。当事人应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有关事实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或其他机构申办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并到该公证处或其他机构所属省级外办申请领事加签。
可申办领馆加签的文件:
1、经由贸促会或商检局(法检产品由商检局加签)加签的通关结汇用的商业文件,如原产地证、商业CI、价格单、装箱单、检验证(健康证、分析证、无放射证等)、品质证/书、提单、各类运输证明、屠宰证/书等。
2、不属于上述1的其他文件,如商业合同、协议书、委托 代理证/书、授权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银行资本证明以及业务证明等(须经中国贸促会做成证明书,交外交部和驻华 领馆办-理领事加签)。
了解什么是涉外商业单据加签?
涉外商业单据加签是指应进口商或信用证的要求,贸促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涉外商业单据予以审核并加签。
商业单据加签是贸促会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经贸经营权的企业以及检验机构、保险公司、外运公司等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用于出口结汇的商业单据进行加签。
由贸促会加签的商业单据包括商业INV、提单、商业数量及重量证明、各类运输证明及单据、装箱单、检验类证明(由具备出证的专业检验鉴定机构所出具)、屠宰证、保险单(由保险公司出具附有保险条款的正式保险单)及其他用于结汇的商业单据。
哥斯达黎加销售声明领馆加签2007年9月起按CCPIT新规定,CCPIT加签文件不能直接在文件上加签,要做成证明书的形式发票来加签。
可申办领馆加签的文件:
了解什么是涉外商业单据加签?
涉外商业单据加签是指应进口商或信用证的要求,贸促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涉外商业单据予以审核并加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