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国家对如何规制数据跨境流动尚未达成有效共识,甚至在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上表现得“政治化”和“阵营化”。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国家尝试通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区域贸易协定来应对。
对外贸易过程中,因产品问题,而导致的拒收、退运,时有发生。出口货物退运,是在以往贸易交易中常见的现象,但情况多种多样,其解决的方案也不太相同,来看看我们的分析
其中导致退运的主要原因:
A、出境货物运抵目地国后因货物本身原因而遭外商拒收,如:
1、物包装原因所致的退运;2、货物本身系统需要升级所致的退运;3、产品出厂后部件出现故障,需重新更换新部件。
B、因相关文件与实物不符,海关等机构拒绝清关,如:因出口商的大意,木制框架无IPPC认证标识,以致在目地国无法清关。
C、货物在完成出口销售后,在质保期内产生的保修式退运等;
再次我们来看看具体的解决方案:
1)退运回工厂
正常退运的方式:维修物品退运(监管方式1300);直接退运(监管方式4500);退运货物(监管方式4561);
A、维修物品退运,适用于出口货物在质保期内保修式维修退运,既货物出口销售后出现的保修期内产生的退运;
所需资料:原出口的报关单,准确的箱单、发票、申报要素,与外商签署的退运协议,中检证书等(部分货物不需要);(退运时需缴纳保证金,维修周期6个月,货物维修完后重新出口,保证金退回,退回周期三到六个月)
B、直接退运与退运货物差不多,适用于全新货物出口后因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退运后不再出口的货物。
所需资料:出口一年内的出口报关单,准确的箱单发票申报要素,未退税证明或已退还税金证明等;
2) 保税区办理出口退运
主要也是有两种方式,两种不同的情况:
A、监管方式5034,区内物流货物,要求货物全新,适用于更换包装,更新标签(品牌型号不得更换),货物转口等;
所需资料:准确的箱单、发票、申报要素等;
B、监管方式1371,保税区维修,适用于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保税维修的16号公告及45号公告中显示的海关编码及品名(如8517编码,特指电话机或手机类);并要求保税区内企业必须有海关及工信部下发的维修账册;
所需资料,品牌注册证书(代工生产需要有授权书)、准确的箱单、发票、申报要素,维修合同等
出口退运到出口物流园加工区。
(1)不需要原始单证,特别是买单出口的产品,原理是:物流园有境内关外的政策,退运回保税区,其实相当于货物还在境外只是转关在物流园。同样的道理,原本出口已经退税的,也不用到税务局区退已经出口退的税;
(2)深圳坪山出口加工区拥有其他保税区没有的加工性质,而在深圳拥有维修资质的除去一些大型企业(维修对象不对外,仅对公司内部产品的维修仓储)也就两三家,其他基本都是偷偷摸摸维修检测的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在我公司操作产品退运维修检测具有安全性,多家企业长期退运维修检测的合作单位;
(3)无须办理复杂的退运手续,无需向海关申请退运货物,无需交纳保证金,无须报进口关。
(4)复杂问题简单化, 节约时间、成本.特别从香港码头提货到福田保税区(进区仅需打EDI单)只需3小时。维修成本是香港三分一。
(5).政策解析:境内关外,国外的货物自由进出保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