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CE认证是属于欧盟机械MD指令内的,对于出口欧盟或欧盟地区销售的机械类产品均需要CE认证证书!欧洲机械指令(MD)2006/42/EC是为了为各种机械设备的制造商和分销商建立广泛的安全目标。欧盟机械指令要求制造商证明其产品符合与其生产的机械有关的各种欧盟法规。
独立的认证提供商可以帮助制造商进行测试过程,并可以帮助批准他们的产品。一旦获得批准,便可以在产品上贴上CE标记,从而可以在欧盟和欧洲经济区(EEA)进行分销。
机械CE认证范围
2006/42/EC机械指令涉及机械和准机械,可互换设备,安全组件,起重配件,可移动机械传动装置,链条,绳索和皮带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机械指令涵盖以下内容:
将对操作员/用户具有高潜在危险的机械类别(附件IV)与其他类别区别开
定义了机器的基本安全要求(附件I)
根据机器的类型,为制造商定义过程以绘制合格声明和CE标记
构成对这些产品在欧盟成员国中免费销售的强制性要求。
机械CE认证合格评定
制造商必须提供合格声明并在机器上粘贴CE标志,以确保产品满足所有相关EC指令的基本安全和健康要求。对于部分完成的机器,合格声明和CE标记将被合并声明和组装说明取代。
机械指令(MD)指令号:2006/42/2机械指令中所述的机械包括单台的机械、有联系的一组机械和可更换设备。不带电机械做CE认证,需要进行机械指令的认证,如果带电的机械,一般还需补充机械安规LVD指令认证。需要注意的是,危险机械要注意区分,危险机械要求做公告机构的CE认证,也就是说这些机械一般国内机构发放的证书不被认可,需要由公告号机构出具证书。
对于《机械指令》附件IV中列出的机械和安全组件(选定的具有高潜在风险的机械),如果不存在统一标准或不存在统一标准,则必须通知有关此类机械/组件的机构参与合格性评估,这些标准并未涵盖所有相关的健康与安全要求。
危险机械主要包含下列这些机械产品(这些机械需要公告号机构发证):
1,圆锯机(单锯片或多锯片),用来加工木质及类似木质或加工肉质及类似肉质类材料的以下设备:
2,手动进给的木工平面刨床;
3,具有内置式机械进给装置,手动上下料,加工木材用的单面刨床;
4,带锯机,用来加工木质及类似木质或加工肉质及类似肉质类材料的以下设备:
5,由第1至第4及第7条所列的木质及类似木质材料加工机械的组合机械;
6,具有多个刀架的手动进给的木工开榫机;
7,手动进给的,立式木质及类似木质材料加工机械;
8,手持式木工链锯;
9,采用人工上下料金属冷加工用冲压床,其移动之工作的行程超过6mm,速度每秒超过30mm/s,包括弯板机;
10,采用人工上下料的塑料注射或挤压成型机械;
11,采用人工上下料的橡胶注射或挤压成型机械;
12,以下几种地下作业机械:
12.1机车和司闸车;
12.2液压支撑设备;
13,安装有压缩装置、收集家庭垃圾用的人工装载车;
14,可拆卸的机械传动装置及其防护罩;
15,可拆卸机械传动装置的防护罩;
16,汽车举升机;
17,跌落风险垂直高度超过3米的举升人或货物的举升设备;
18,手持式枪弹推动打钉设备及其他冲击设备;
19,用来检测人是否暴露在危险区的防护设备;
20,第9,10,11条中所列设备上用的动力驱动的连锁防护罩;
21,保证安全功能的逻辑单元;
22,侧翻防护结构(ROPS);
23,坠落物体防护结构(FO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