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各地对商业保理公司设立都属于禁止状态,海南是为数不多的可操作设立区域。
一、设立要求如下:
(1)注册名称
必须带有“商业保理”字样,例如:海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
海南商业保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 实收货币资本,且来源真实合法,需在企业注册前将全部注册资本金 实缴到位。
(3)经营范围
商业保理业务:一整套基于保理商和供应商之间所签订的保理合 同的金融方案,包括融资、信用风险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服务。
保理商根据保理合同受让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并且代替采购商付款,如 果采购商无法付款,保理商则付款给供应商。
(4)股权结构
至少1 个法人股东。
(5)高管人员
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拥有 2名以上具有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记
录的管理人员,拥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合格人员。
二、 新设海南商业保理优势
(1)自贸区优势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到 2025 年将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 系,到 2035年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 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对于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一线城市中,北京、上海、深圳都已停止新设立注册,深圳前海甚至限制保理公司的变更,类金融行业受到空前强大的挑战,行业整顿对于以后的健康发展有很大的帮助,整改思路极有可能遵循“停止设立 ---行业整顿----实施牌照制” ,如今已经进入第二阶段,在各地区都严加监管的状态下,海南自贸区是个不错选择。
(2)政策优势(税收)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征收 15%企业所得税,除了企业所得税外,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来说也是有很大的诱惑 力的,2025 年前,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3)资质优势:
有金融监督管理局批文
(4)监管支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被列入地方金融局“7+4”类金融机构,必须取得相应行政批文
****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其他地方各类交易场 所、农民合作社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授权省人民政 府监督管理的其他地方金融组织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金融监督管理规定,取得相应行政批文。
三、 海南商业保理办理资料清单
(1)法人股东
1、股东名单
2、持股比例
3、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名单
4、 法人股东的注册登记证明
5、企业信用报告
6、法人股东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自然人股东
1、个人股东的简历
2、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个人信用记录报告
(3)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简历
2、身份证明
3、学历证明
4、个人信用记录报告
(4)其他
1、公司经营承诺书(承诺内容由监管部门确定,承诺书原则上每两年签订一次。法定代表人变更时,需在变更 后 5 个工作日内重签)
2、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 与省内银行类机构签订的资金存管协议
4、 商业保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业务流程操作、监控等制度
5、省金融监管局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