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办理领事认证盖章?
领事认证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比如说,国内公证处出具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如果不办领事认证直接拿到A国使用,A国主管当局无法核实这份文书的真伪,将拒绝接受,A国当局会要求当事人将文书经过A驻华使(领)馆确认。而A国驻华使(领)馆也没有中国内公证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本身的真伪,又会要求文书先经中国官方机构认证,证明有关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A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中国官方机构的印章、签字属实。此后A国主管当局才会接受此文书。
为什么有些使馆不能按外交部领事司公布的承诺期完成文件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公布的领事认证时限是工作日,不是自然日。驻华使(领)馆一般会在中外方节假日、重要团组来华、有关人员换岗、避暑等临时原因闭馆,认证时限自然会顺延。当然,也有些使馆因某种原因突击加班签证,签证时间就自然提前了,这种情况不多。保险的还是尽量提前申请办理领事认证工作,以免误时误事。
已经使(领)馆认证的文件,可否修改?
已经使(领)馆认证的文件不可以自行修改,文件若要修改,只能重新提交申请一份新的文件。
领事认证的概念:领事认证(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CONSULATE),又称“使领馆认证”。从广义上来说,领事认证是指由外交、领事机构证明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上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从而使该文件具有境处使用的法律效力。
在我国出口贸易中,许多国`家和地区对我国的出口企业所提供的涉外商业单据和文件,要求经该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方可在进口时办理通关结汇手续。
您的文书拟送香港特区使用如何办理确认手续:送往香港特区使用的涉外公证书需在外交部领事司办理确认手续,而不是办理领事认证。这一点请您一定要记住。
有哪些种类的文书可办理国内领事认证:
民事类涉外公证书主要包括: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委托书公证、学历公证或职业资格公证等等。
商业类文书(如经济类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主要包括:合同公证、原产地证明、动植物检验检疫证书、INV等等。
苏丹使馆签章学位公证、苏丹使馆签章学位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