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其领事认证如何办理?
目前可以参考以下三种办法:
⑴征得进口商同意,找第三国的驻华使(领)馆代为认证;
⑵仅由外交部领事司对文件进行认证;
⑶与进口商协商,由贸促会出具证明,证明进口国目前在中国尚无使馆,为此要求给予免认单据文件的待遇。
关于使馆认证出的文件信息验证查询问题
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验证认证出的文件信息:
1、一般各个国`家加签认证出的印章有自己特定国`家的标志,可将认证出的文件扫描并发给国外客户或者朋友验证。
2、由于北京、上海交各国使领馆的认证的文件都需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外交部领事司对每一份文件都有唯一认证编号,每一编号对应一份文件,此编号在外交部认证出的黄色标签上,是8位-3位的编号,前8位数为文件的认证编号,后3位数为提交认证文件同一批次在此认证号的文件数。通过外交部领事司认证进展查询电话可查询文件的认证状态,外交部领事司,等电脑语音将要落时迅速输入8位认证取证号码按#号结束,一定要连贯迅速输入,间隔时间不要超过2秒,否则电脑语音会自动返回上级菜单。
随着中国对外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国外出口商品,开展经贸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据、证明等文书往来,中国与国外文书真实性的采信与法律效力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领事认证作为国`家之间的文书推介活动,可通过对有关公证文书和商业文书环环相扣的确认,有效避免文书接受国因怀疑签字或印鉴的真实性而拒绝接受文书。可以说领事认证
是企业出口必不可少的“通行证”。要想获得这个“通行证”,除了要办理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手续外,还要办理外国驻华使馆的认证手续。有了领事认证这个“通行证”,企业的文书才能与使用国当地的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国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