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境外投资备案登记攻略(附波兰企业所得税说明)
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也是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重大倡议提出10周年。10年来,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占中国外贸整体的比重,从2013年的25%提升到2022年的32.9%;中国与东盟贸易年均增长9.9%,快于中国外贸整体年均增速4.3个百分点,东盟由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跃升为第壹大贸易伙伴。
从今年一季度看,中国对东盟进出口1.56万亿元,同比增长16.1%,高出整体增速11.3个百分点,规模占进出口总值的15.8%。同期,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增长16.8%,占进出口总值的34.6%,提升了3.5个百分点;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增长7.3%。
海南境外投资备案登记攻略
海南境外投资备案登记全流程
1、准备申报材料,比较复杂的是前期情况说明报告(可研、尽调、投环);境外投资备案表、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一般准备材料5-7个工作日可完成;
2、申报材料签字盖章,2-3个工作日;
3、线上申报,目前发改委和商委均实现无纸化办公,1个工作日;
4、受理:发改委申报到受理时间各地不一,3-20个工作日不等;商委申报到受理时间各地不一,3-7个工作日不等。
5、审核:发改委审核一般7个工作日,14个工作日;商委审核一般7个工作日;
6、修正:根据政府修改意见进行修正,时间不定
7、出证:获得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及商务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1个工作日。
8、外汇登记:获得上述证书后进行外汇登记,审核时间7-20个工作日(建议多预留时间)。
(根据相关法规,境内的非国有企业进行海外直接投资或并购交易,需获得商务部门境外投资行为的核准、发改委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银行外汇登记三大环节。海南境外投资备案涉及的政府单位有:商务部、发改委、外管局。
1、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2、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
3、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波兰企业所得税说明
波兰《企业所得税法》于1992年2月15日颁布实施,并于2000年6月14日修订。此后,通过立法机关不断修订,配合法院的判决和税务机关做出的裁决,《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法规不断完善,并逐渐与欧盟立法相协调。波兰对居民企业的全球所得以及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波兰境内所得进行征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种不同形式的主体,如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合作经营企业、纳税集团以及波兰股份有限合伙(S.K.A.)。同时,正在设立中的公司如果在登记之前从事经济活动,也可能被认定为波兰税法意义上的纳税人。
在欧洲经济区设立的投资基金和退休基金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然而,基于2016年11月通过的一项修订法案(DziennikUstawNo.壹926/2016),自2017年1月1日起,封闭式投资基金不再被纳入不征税主体的范畴。
通常情况下,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法》项下的纳税人,唯一的例外是,自2014年1月1日开始,股份制有限合伙企业被纳入企业实体的范畴。被视为透明体的合伙企业之合伙人,基于《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合伙人)或《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合伙人)就其从合伙企业取得的利润缴纳所得税。在外国注册成立的合伙企业,如果在居民国被视为法人实体且就其全球收入征税,也属于波兰《企业所得税法》的纳税主体。
然而,根据波兰蕞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有限合伙企业和特定普通合伙企业(即合伙人不是自然人且符合其他特定条件的合伙企业)将成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因此,从企业所得税角度来讲,有限合伙企业和特定普通合伙企业所产生的收入将不再视为税收透明实体的所得,而将在合伙企业层面以及在合伙人层面分别缴纳所得税。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就其从在波兰有注册办公室或管理委员会的有限合伙企业中获得的利润所得享受50%部分的免税(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合伙人享受上述免税优惠的所得不超过6万兹罗提)。而普通合伙人可以按照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利润份额扣除在有限合伙企业层面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来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