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香港永居后,国内身份需要注意什么?
有很多早期办理移居中国香港的申请人都已经开始逐渐转永居了。
临近转永居之际,尤其是内地申请人比较担心:如果拿了香港的永居身份后,内地户口该怎么办?是否必须注销掉?可不可以保留下来?还有内地的房产、公司资产、社保这些又要怎么处理?
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一一解答:
01原则上可以不注销内地户口
事实上,如果达到条件,可以在香港办理**居民身份证了,香港入境事务处并没有要求一定要注销内地户口。也就是说,就算申请到了香港**身份,也可以保留内地户口。
国家对两地双重户籍的管理,主要是在办理回乡证环节作出限制。如果申请回乡证,需要先注销内地户口。如果不申请回乡证,仅申请香港**居民身份证则无需注销内地户口。(现行政策申请回乡证是需要注销内地户口的,但不确定未来政策是否会有变动)
02没有回乡证有何影响?
影响一:出入香港与内地之间使用证件不同
回乡证是香港、澳门居民往来内地的旅行证件,获得香港**居民身份证和香港特区护照后,申请回乡证必须要注销内地户籍。
在现行规定下,香港居民进出内地,只能使用港澳居民回乡证。所以,如果你有香港**身份,但却没有回乡证,那么在你从香港进出内地的时候,就只能像内地居民一样,使用内地签发的港澳通行证通关。
影响二:不能为亲属申请赴港团聚申请
为符合资格亲属(如配偶、18岁以及子女、父母)申请香港亲属团聚签证申请时,回乡证是必不可少的所需资料。因此,若需为相应亲属申请赴港团聚身份,当事人必须先注销中国内地身份并领取回乡证。
03获得香港永居之后,内地的资产怎么办?
上面提到,获得香港永居,不一定要注销内地户籍。所以:
(1)若内地户籍还在,则所有资产照旧安排;
(2)若计划注销内地户籍,可以在注销前先将资产提前梳理好,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税务师;
(3)若注销内地户籍并办理了回乡证后,如果内地还有资产,就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变更时是需要证明香港身份证或回乡证上的人和原来内地身份证上的人是同一个人,采取的解决办法是办理“香港同一人公证”
所谓香港同一人公证,就是由香港委托公证人(具有委托公证资格的香港律师)出具的,证明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上的人与内地身份证上的人为同一个人的公证文件。凭借这份公证文件,当事人就可以回到内地有关部门或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如何办理“同一人”公证:
办理“同一人”公证,当事人需要准备以下身份文件:
(1)香港居民身份证正本(供核对并制作复印件);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正本(回乡证)(供核对并制作复印件);
(3)原港澳通行证的个人信息页及*后签注页复印件;
(4)原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在办理公证的时候,当事人需要在委托公证人面前签署声明书,内容大概就是“现在的我就是从前的我”。以上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则会作为声明书的附件。
在经委托公证人见证签署后,委托公证人还会将公证书递交至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一般简称“中法”,实际上是中国司法部在香港的窗口单位)加签。只有经中法加签后,公证文件才能在内地使用。
04内地社保和公积金怎么办?
这也是很多申请人担心的问题,取消内地户籍对于内地社保和公积金是完全不受影响的。
(1)若内地户籍还在,则可以照旧缴纳,并且可同时缴纳内地和香港两地的社保和公积金,不冲突;
(2)若内地户籍已经取消,则需要先赴内地相关部门办理身份信息变更,即把原来的内地身份证变更为香港身份证,以一个港人的身份继续缴纳内地社保和公积金。此处变更依旧需要香港同一人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