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 准备好认证的资料,以现金、转帐、支票的形式预交认证费;
2、 快递需认证的单证和文件至我们办理;我们送到各驻华使馆认证;
3、 证书返回后,通知企业领取或递送已认证的单证和文件。
具体的办理时间和收费标准是怎样?
使领馆认证的时间:平件一般为15个工作日,急件一般为7个工作日;根据使领馆认证的国别不同,收费也有所不同,包括:各驻华大使馆或驻港领事馆认证费+协会代办费(含单证往返快递费、税费等)。
在国外的我国公民如何对国内发生的事实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公证所涉及的事实发生在我国国内的,原则上应向我国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如当事人无法亲自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或代理申请公证,并办理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