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认证
看似仅仅是一个对文书中的签字、印章进行确认的活动,领事认证对于当事人来讲,却事关重大。对于老百姓来说,出趟国无疑是件大事。就拿上面提到的留学生来说吧,出国留学很可能是影响他一辈子前途的大事。在案例中,领事认证就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除了留学外,出国探亲、旅游、工作也都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活动,这些活动往往都涉及到办理领事认证。
不予认证的规定: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事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提交需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认证的份数。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