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对外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国外出口商品,开展经贸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据、证明等文书往来,中国与国外文书真实性的采信与法律效力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领事认证作为国`家之间的文书推介活动,可通过对有关公证文书和商业文书环环相扣的确认,有效避免文书接受国因怀疑签字或印鉴的真实性而拒绝接受文书。可以说领事认证
是企业出口必不可少的“通行证”。要想获得这个“通行证”,除了要办理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手续外,还要办理外国驻华使馆的认证手续。有了领事认证这个“通行证”,企业的文书才能与使用国当地的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国被接受。
目前,在我国办理涉外文件的领事认证还需要先到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办理认证,确认我国公证机关或某些特定机关的签章属实,送到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由于出口企业的使领馆不在同一地区,不同国`家的使领馆又有不同的要求。给我国出口企业办理领事认证带来诸多不便。为了给出口企业提供便利,早在08年代初就开展了代理领事认证业务,并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素以认证快速、质高方便的工作风格为出口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赢得广大出口企业的信赖和欢迎。
领事认证的范围主要有:
(1)贸促会系统所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
(2)由贸促会签证机构认证的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常见的有:商业INV、箱单、价格单、船公司证明、提单、装箱单、保险单等;
(3)根据进口国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其它有关单据文件。
在实际业务中,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常见的是原产地证和商业INV。对商业单据文件(如原产地证)予以领事认证,通常在信用证中作如下规定:“THE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BE LEGALIZED BY EMBASSY ORCONSULATE”(中国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必须由某国使馆予以认证)。
尚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其领事认证如何办理?
目前可以参考以下三种办法:
⑴征得进口商同意,找第三国的驻华使(领)馆代为认证;
⑵仅由外交部领事司对文件进行认证;
⑶与进口商协商,由贸促会出具证明,证明进口国目前在中国尚无使馆,为此要求给予免认单据文件的待遇。
Thailand大使馆签章执照、Thailand大使馆签章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