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认证pat18
FCC认证第18部分:
FCC认证第18部分是《联邦规章法典》第47篇的一部分,该部分赋予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监管在电磁波频谱内的频率上发射电磁能的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ISM)的权限。为了防止对授权的无线电通信服务造成有害干扰。本部分列出了可在此条件下操作设备的条件。
FCC认证第18部分的一般技术要求如下:
ISM设备应按照良好的工程实践进行设计和制造,并具有足够的屏蔽和滤波功能,以充分抑制§18.301规定的频带外的频率上的发射。
第18部分也适用于微波炉的使用,几年前选择了2.4GHz频段作为通用微波烹饪频率。由于已将其分配为非通信频段,因此将该频率分配为要用于WiFi和其他通信用途(未经许可的发射机应用)的频段(请参阅CFR47的第15C部分)。
第18部分中的大多数设备本质上都是工业设备,但消费ISM设备除外,其中包括家用微波炉和一些美容设备。消费者ISM设备通常需要符合合格声明流程(DOC)的认证或批准。产生功率低于500瓦,工作频率低于90kHz的消费类超声波设备和非消费类ISM设备应根据FCC规则第2部分的相关部分进行验证。
FCC认证第18部分要求FCC引用以下设备授权:
A.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消费ISM设备必须在使用或销售之前根据合格声明或认证程序进行授权。认证申请应根据本章第2部分第J小节的有关部分以FCC表格731向欧洲委员会提交,并应附有:
1.根据§2.948的测量设施的描述,或已向委员会存档的此类信息的参考。
2.根据§§18.207和18.311的技术报告。
3.产生功率低于500瓦,工作频率低于90kHz的家用超声波设备和非消费ISM设备,应按照本章J部分第2部分的有关部分进行验证。
4.在1986年3月1日之前颁发的设备授权书以及进行的现场认证仍然有效,不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FCC第18部分包含以下子部分:
FCC第18部分A部分–基本信息
FCC第18部分B部分–应用和授权
FCC第18部分C部分–技术标准
贝华检测可以为您提供FCC第18部分所需的合规性测试,FCC第18部分包括第15部分未包括的某些工业,科学和医学数字设备的EMC要求。我们可以进行实验室或现场测量。对于实验室内的测量,我们使用开放区域测试站点(OATS)或类似地点。在此应用中,将设备放置在不导电的转盘上(或者对于落地设备,直接放在转盘上),并在适当的频段上执行辐射测量。
对于任何故意发射RF的设备,例如感应充电器,某些类型的焊机,感应烹饪炉具等等,都需要FCC第18部分。如果您不确定FCC第18部分是否适用于您的产品,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