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MSDS编译第三方认证机构,哪些物质需要编写SDS?第31.3条款规定:非气体混合物中包含单个浓度≥1%(w/w)的危害健康或环境的危险物质;或非气体混合物中包含单个浓度≥0.1% 的SVHC物质;或气体混合物中包含单个浓度≥0.2%(v/v)的危害健康或环境的危险物质;或超出欧盟工作场所暴露极限的物质。不满足以上条件,在进口商主动要求提供,或者同行业对物质分类标签更加严格时,企业也需要在其供应链上传递SDS。CLP分类和标签信息必须包含在SDS中,SDS必须以物质或混合物投放市场所在成员国的官方语言提供。
SDS:主要内容包括化学品及企业信息、危害鉴定、成分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露措施、搬运和储存、暴露控制、理化特性、毒理学信息、生态毒理学信息、废弃物处置措施、运输信息、法规信息及其它信息16部分内容。注:1.若是经REACH注册过的物质,必须在SDS上提供注册号码。2.对于年销量超过10吨的危险物质,必须增加ES(暴露场景)作为SDS的附件。3.若物质或配制品进行了CSA(化学品安全评估),则SDS及ES的内容必须与CSA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在欧洲国家,材料安全技术/数据说明书MSDS也被称为安全技术/数据说明书SDS(Safety DataSheet)。标准化组织(ISO)采用SDS术语,美国、加拿大,澳洲以及亚洲许多国家则采用MSDS术语。
MSDS是化学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按法律要求向客户提供的有关化学品特征的一份综合性法律文件。它提供化学品的理化参数、燃爆性能、对健康的危害、安全使用贮存、泄漏处置、急救措施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十六项内容。
MSDS是一份传递化学品危害信息的重要文件。它简要说明了一种化学品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性并提供安全搬运、贮存和使用该化学品的信息。美国、日本、欧盟国家等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建立并实行MSDS制度。根据这些国家的化学品管理法规,有害化学品的生产厂家在销售、运输或出口其产品时,通常要提供一份其产品的安全数据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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