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哪些电信设备需要办理进网许可?
A:《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国家对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
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具体设备名称参见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进网指南一设备目录一电信设备目录具体设备名称。
Q:进网许可证和进网试用批文有何不同?
A:进网许可证和进网试用批文都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进网许可申请审查合格后颁发的审批决定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电信新设备进网试验管理暂行办法》(信部电[2003]214号),实行进网许可制度,但尚无正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或未列入《第一批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的电信设备,属于电信新设备,电信新设备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不影响网络安全畅通的条件下,准予进网试验,颁发进网试用批文,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颁布后再按程序办理进网许可证。
进网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进网试用批文的有效期一般为2年。
一、近期变化
(1)延长进网试用批文有效期
从2023年3月1日起,实行进网许可制度但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信新设备,经必要的检测和审查后,准予其进网试用并发放进网试用批文,进网试用批文有效期统一由1年调整为2年。在效期届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办理进网试用批文并交回原证,需检测。
(2)实行电信设备产品系族管理
对取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持证企业新增、变更委托生产企业(即代工企业),或者进行不改变主要功能、核心元器件的技术和外型改动的,持证企业应及时通过我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无需重新进行进网检测或办理进网许可。涉及进网许可证所登载的内容发生变化的,持证企业应按规定办理许可证信息变更手续。
被许可人对获得进网许可证的电信设备进行技术、外型改动的,应当进行检测或者重新办理进网许可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中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被许可人应当重新办理进网许可证。
进网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被许可人需要继续生产和销售已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的,应当在进网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办理进网许可证并交回原证,需检测。
(3)对已获证电信终端设备进行技术、外型改动,是否一定要重新办理进网许可证?
A:对已获证电信终端设备进行技术、外型改动,型号不变且属于以下范畴的,不需重新办理进网许可证,但需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
(1)改变移动终端非关键元器件(显示屏、存储芯片、摄像头、触屏控制芯片、电源管理芯片、WLAN芯片、GPS芯片、蓝牙芯片、NFC芯片、指纹识别芯片等),但不增加其他功能,主板尺寸、布局、数量、层数不发生变化的;
(2)通过软件升级改变终端硬件功能、应用处理器主频等,但不改变硬件及主板布局;
(3)变更应用处理器,该变化不影响移动终端通信模块的功能和性能,并且不改变主板布局;
(4)为移动通信运营公司定制的移动终端,设备外观上可以增加移动通信运营公司或相关业务的标志,可以按照
定制要求进行相应软件变动;
(5)改变终端外壳材质、丝印等的文字或图案;
(6)移动智能终端新增预置应用软件,或者操作系统升级发生的变化涉及进网检测中终端基本安全要求项目的。
申报时,需登录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在线填写表格,并提供改动说明、外观和主板电路改动前后的照片以及改动后的样机等,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可减免测试项目。申报结果将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证书查询"处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