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注册影视公司有什么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及后续细化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大类:
(1) 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对在海南自贸港设立的三大重点产业(即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 对在海南自贸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以下简称“税前扣除政策”)。
2、个人所得税优惠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一税制不仅明显优于内地,也比香港的基本零关税、8.25%和16.5%两档利得税、不超15%的薪俸税和15%的物业税更具竞争力。这对于从事影视行业这类高收入人群而言,无疑是省了一大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