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EE-CB 体系是IECEE 关于电工产品测试证书的互认体系,是IECEE下设两个工作体系之一。CB体系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推动国家标准与标准的统一协调以及产品认证机构的合作,使制造商更接近于理想的“一次测试,多处适用”的目标,从而促进贸易。IECEECB 体系内50 多个成员国的70 多家国家认证机构(NCB)共同达成多边协议,使申请人可以凭借某一个NCB 颁 发的CB测试证书和测试报告获得CB 体系的其它成员国的国家认证或者市场准入。CB 体系以IEC 标准为测试基础。若产品出口目标国家/地区的标准尚未完全与IEC 标准等同,测试需考虑该国家/ 地区所声明的国家差异。
申请须知:
1. 申请CB 证书,对申请人有哪些要求,可以把多个申请人,多个工厂放在一次申请,一次 测试可以吗?
申请人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实体。申请人若委托代理人办理获得CB测试证书事宜时,应向发证机构提交委托书。通过一次申请﹑一次测试所获得的CB测试证书可以覆盖制造该产品的一个或几个国家中的一个或多个工厂,每张CB测试证书对应的申请人只能是一个。如果申请包含多个工厂时,申请人应标明每个工厂的地址,且应提交保证来自不同工厂的产品都是相同的证明(声明)。申请人可以要求对目前CB体系中已有的其他CB 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差异进行测试。当申请人/ 制造商/ 生产厂信息中有任何一个地址所在地为非IECEE成员国时,申请人应对每份颁发的CB 测试证书向IECEE 交纳附加费。
2. 一张CB 证书可以使用多个商标吗?如若发生变更该怎样处理?
在申请CB 证书时可以使用多个商标。根据IECEE 规则要求, 自2006年1 月1 日起, 每张CB证书只能对应一个商标品牌, 每个申请单元中只能包含一个商标品牌(Brand name), 如果产品具有多个商标品牌,应分别提交申请。申请人应确保这些商标已注册或经过商标持有人的授权。如果是商标持有人授权申请人使用,则必须有相关授权证明。如果商标发生变更,申请人应及时向发证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由发证机构按照变更情况处理,变更次数不作限制。
3. 其它注意事项:
由于CB 检测是以IEC 标准为基础的,有一些非CB 成员国,只要本国法规规定是依据IEC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测的,同样可以认可CB证书和检测报告。将国家标准差异的测试结果作为测试报告的附件之后,才算完整有效,否则目标市场国会拒绝接受CB 证书/报告,还会要求重新提交样品,到当地补做测试,这样将会延长认可时间和花费更多的费用。当企业在申请CB证书时,就应充分考虑产品可能的销售范围,向NCB 及CL 说明产品预计出口的国家和地区,以便明确该国家的标准差异情况,使CL在进行测试时将有关的国家差异列为试验的内容,一次性进行各国差异的检测,避免在利用CB证书和报告申请国外认证时,遇到不予认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