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怎么做?
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是指确定某产品在法规中的危险品类别而做的一份报告。
做危包证和运输鉴定时需要提供这个鉴定报告。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分为两种,分别为《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TDG分类)及《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TDG+GHS分类)。
所需费用不同。
样品送检量:申请不含GHS报告,固体样品一般要求送检30克,液体样品一般要求送检20毫升;含GHS报告,固体样品一般要求送检200克,液体样品一般要求送检200-300毫升。部分样品经接收测试后,需要通过追加试验才能排除危险性时,会联系客户额外提供样品(例如自发热试验需样品1kg,氧化性固体试验需样品200g,金属腐蚀性试验需样品3.5L),此时相关人员会另行通知。对于额外提供的样品,送样时应在样品包装上标明委托编号或预约号、样品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等。
当鉴定过程中发现某种危险性不明确或技术数据有疑问,无法准确分类时,我司有权要求另行检验(即追加试验),追加试验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报告的出具时间可能推后。
由于不同运输方式的判定标准不同,每份《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只显示一种运输方式的判定结果。
空运、海运、公路、铁路报告均为当年有效(有效期至当年的12月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