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国家局核名无地域名称审批国家局核名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此类名称可以无行政区划,直接由企业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如:长江+科技+有限公司),无地域限制。那么对于在这一类企业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样的材料呢?
一、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
【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二、 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
【注】a、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申请注册国家局核名无地域名称审批
b、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合伙人、合作者(以下统称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可以载明备选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投资额和投资比例、授权委托意见(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姓名、权限和期限),并由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上应当粘贴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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