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不再继续运营时,除申请破产外,还需开展有关公司注销,海外投资公司的法人一般全是外国人,但假如在中国运营发展趋势,一样受我国法律规定,当公司不再运营时,是必须注销公司的。
我国欢迎外资企业来华投资,但并非所有企业都能在国内长期经营,有些外资企业因种种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只能在多次亏损的情况下注销。
一、向工商局申请注销公司
1.申请注销外资公司;
2.外资公司注销决议书;
3.外资公司董事会决议注销;
4.企业原注册资本已按期到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各种外资公司清算清单;
6.注销外资公司的遣散员工.安置员工和报告员工的经济补偿;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8.外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
9.外资公司批准证书.外资公司营业执照
10.外资公司合同.外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资料;
11.其他审批机关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注销深圳外资公司的流程步骤!
1.向外资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企业需要在清算前进行预审批程序,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申请;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的决议。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公司章程;员工劳动关系的解释;原企业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审批机关提交的其他文件。
2.成立清算组,并向工商部门备案.公告。
清算委员会应当在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并依法开始清算。清算组至少需要三个人,由企业法人.债权人代表.和主管机关的代表组成。清算组成员.负责人名单应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报登记机关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公司申请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人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清算组出具清算报告。
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的10日内,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在公告的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按照公司法规定清理债券、债务、以及公司未了解的业务,以及所欠税款等各项清算活动;清算组编制会计报表、财务目录、债务清单等,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机关备案后执行;向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获得正式批准。
4.税务局办理完税注销,办理清税.清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