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用人单位条件
1.在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且申报年度在合作区有实际经营场所的企业或机构;
2.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属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所列产业领域,或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
3.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
02
申请人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纳税;
2.在合作区实际工作,与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服务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3.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服务合同等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的有效期覆盖申报年度6个月及以上。
哪些人才可申报?
01
高端人才
1.在某一领域或专 业处于领 先水平,作出突出贡献且得到社会认可的人才,具体认定办法由合作区执委会另行制定;
2.在合作区年度收入达到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人才。
02
紧缺人才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同等学历、学位);
2.具备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附件2),或经备案后的境外同等职业资格;
3.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备案后的境外同等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