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职业病,对这个概念有的主张宽一些,采用广义的解释,就是不**于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而应当将一些与工作有关,受职业有害因素损害的职业多发病纳入调整范围;还有学者认为,不仅要考虑物质因素引起的职业病,而且还应当考虑一些非物质因素引起的职业性疾病。对于这些主张的另一种意见是,当前对职业病的界定还是应当有重点,不宜过宽,法律草案中所确立的范围是适宜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