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生物防制资质证书申报方式
一、申请条件
1.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有害生物防制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人应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害生物防制技术服务机构具备相应的条件下申请;
2.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技术能力及保障能力;
3.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申报材料
序号 | 申报材料名称 | 份数 |
1 | 申请表 | 1份 |
2 | 身份证明材料 | 复印件1份 |
3 | 有害生物防制资质证书 | 复印件1份 |
4 | 从业人员证明材料 | 复印件1份 |
5 | 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 复印件1份 |
6 | 保障能力证明材料 | 复印件1份 |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在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有关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害生物防制技术服务机构;
3.接受申请的部门或机构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对符合申请条件和要求的,进行现场审核和考核,对资质审核通过的,发给有害生物防制资质证书;
4.申请人应按规定缴纳证书费用,完成领证手续。
四、证书保管
1.有害生物防制资质证书为重要证书,应妥善保管;
2.证书有效期为3年,过期前应按规定进行申报审核,审核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五、申报咨询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咨询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害生物防制技术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