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通俗的来说就是“好处费”,居间人通过自己的人脉促成了双方本没有关系的公司,成功发生业务并签订了合同。那么这个时候呢,居间人肯定不是白白的把自己良好的人脉关系,轻松的就用“用掉了”了,收益的公司呢,肯定叱咤商业那么久,肯定也能懂得起。
受益方公司与居间人签订合同并支付了一笔雄厚的居间费,高达400万元。居间费的支付在我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一定要注意的是需按照相关居间合同的规范来填写合同,并双方签订合同哦!
居间人收到支付方公司400万的居间费用,在支付方年底的时候查账才发现,这笔居间费用,竟然没有相应的发票来进行入账。支出的费用没有发票来入账,那么这笔支出的费用就成了无票支出,就不能够在税前做到抵扣,那么支付方的企业所得税就需要多缴纳一笔400万的税,这对于企业来说压力是比较大的。
针对企业的无票支出,从这2个方向出发,轻松解决入账问题和发票的问题!
第一个方向:用个体户解决
居间人在有优惠政策的税收园区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在与支付方公司签订居间合同,之后合理的将居间费用转到个体工商户的对公账户,用税收园区的优惠政策来缴纳税费。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个税之后为1。一年的开票不能超过500万
1)增值税:1% 400万*1%=4万
2)附加税:增值税的6% 4万*6%=2400元
3)个人经营所得税:400万*0.5%=2万元;
成立个体户之后,享受优惠政策400万的居间费,需要缴纳6万多一点点的税。
第二种方向:自然人代开咯,这种税率比个体户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