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粤Z车牌”车辆不能驶出广东省外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港澳入境车辆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的要求,港澳入境车辆经通关口岸进入广东省后,应当按照港澳入境车辆管理等有关规定要求,限于广东省内行驶。进入禁行区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违反禁令标志予以处罚。即“粤Z车牌”车辆驾驶出广东省范围外的,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予以处罚。
2.“粤Z车牌”一旦选定口岸不能更换
粤港车牌通行口岸在申请时就需要选定,粤港车牌通行口岸一旦确定,现阶段是不支持更换的,申请时请谨慎选择通行口岸。香港入出内地私家车口岸选择有五个,分别是:1.皇岗、2.文锦渡、3.沙头角、4.深圳湾、5.莲塘。(由于皇岗、文锦渡口岸通行能力有限,经粤港双方商定,已暂停该2个口岸的粤港私家车指标发放)
3.“中港”车牌对车辆的要求
“粤Z车牌”的关联车辆须为香港车辆,车长小于6米,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8人(含驾驶人座位)的小型载客汽车(右舵)。
“FV车牌”的关联车辆须为内地车辆,车长小于6米、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8人(含驾驶人座位)的小型载客汽车(左舵)。
车辆的动力来源可以为化学燃料、蓄电池、燃料电池或混合动力等。
4.“中港”车牌指标有效期
投资类指标。有效期为1年。指标到期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延期1年:
对港珠澳大桥口岸的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内承单位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5万元以上。
对港珠澳大桥口岸以外其他口岸的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内承单位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15万元以上,并以15万元为基数,每15万元可以办理1辆商务车指标延期。
对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内地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30万元以上。
对高新技术企业办理的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内承单位须继续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
资格类指标。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持有人仍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延期5年。
人才类指标。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持有人仍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延期5年。
捐赠类指标。长期有效。
港珠澳大桥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的有效期按照原规定执行。有效期届满后,按照新规定执行。
5.跨境车辆两地逗留时间的限制
根据《深圳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跨境公路客车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2013〕2号)的要求,港澳籍跨境客车进境、内地籍跨境客车出境后,应自进出境之日起三个月内复出境或复进境。
即“粤Z车牌”三个月就要返港一次,因为有香港车牌,在香港当地没有逗留时间限制。而“FV车牌”三个月就要复进境一次,一年内在港逗留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80天。
如果还有关于申请“中港”车牌疑问,欢迎联系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