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人才认定标准新增四项:
一、“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
二、“中国国家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三、以色列、印度、乌克兰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四、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
B类人才认定标准新增五项:
一、近5年入选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的带头人;
二、近5年入选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带头人;
三、获广东省“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的个人或团队带头人;
四、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JCR一区)发表论文3篇;
五、近5年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入选者。
C类人才认定标准新增两项:
近7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JCR二区)发表论文3篇;
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2年以上,来深后继续从事科研工作3年以上的留学回国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