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境外投资备案实操指引(附中国-东盟双向投资概况)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张虹玮介绍说,今年1-5月,中国信保江苏分公司累计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达到1.8万家,增长28%;承保金额达到124亿美元,增长10.8%。下一步将持续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承保和理赔条件,扩大全省中小微企业承保覆盖面。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郭大勇表示,将推动银行对接政府融信平台普惠产品,试点将小微企业汇率避险纳入普惠金融体系,拓展“市采通”等新业态线上平台汇率避险应用场景。江苏境外投资备案实操指引
1、受理
委办收文窗口接收项目备案申请后,当日通知外资处经办人员收文并签收。经办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委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有关材料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属于我委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备案申请。
2、审查和决定
经办人员及分管负责人按岗位职责对项目备案申请进行初审,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审定。
(1)处室经办人员对受理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行业准入标准进行初审。
(2)提出初审意见,报处室负责人复审。
(3)处室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同意备案的决定。不同意备案的,应写明不同意备案的理由。对不同意初审意见的,提出其意见及理由后,将申报材料退回受理窗口。
(4)处室负责人做出同意备案的决定后,报分管委领导终审。
3、送达与公告
对同意备案的,处室经办人员应制作备案文件,通知申请人领取文件。备案文件报送分管委领导,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中国-东盟双向投资概况
中国和东盟互为重要的投资目的地,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截至2020年底,中国与东盟双向投资累计达2568.1亿美元。中国对东盟投资额连续第六年超过东盟对华投资,东盟连续成为中国重要 对外投资目的地之一。
【中国对东盟投资】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0年,中国对东盟投资流量160.63亿美元,增长23%,超过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增幅(12.3%);截至2020年底,中国在东盟国家累计投资总额1276.13亿美元,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4.9%。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前20位目的国(地区)中,东 盟占7个。
【东盟对中国投资】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0年,中国吸收东盟实际外资79.55亿美元,增长1.0%;截至2020年底,东盟在华累计投资总额1325.6亿美元。新加坡为中国第壹大外资来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