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检测鉴定内容如下:
新建结构工程检测可分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检验、质量验收检验、结构工程的实体检验和对结构工程质量怀疑或不符合要求的检测等几种类型。
1、 建筑材料的进场复检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在我国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由两个环节组成,一是生产厂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在出厂
建筑材料进行检验,确认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后才能出厂,对每批进入工地现场的建筑材料根据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复检,经过复检合格后才允许在程中使用,其中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建筑材料应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所谓见证取样检测,就是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根据建建[2002]211号文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块;
(4)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的数量不得**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 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工序的检验
整个程是由一道道工序完成,各道工序的质量不仅影响本道工序且还会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和质量。各道工序的质量控制是施工质量过程控制较基本的和较重要的。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结构特点,有的放失制定每道工序的操作工艺要求、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并对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还应进行交接检验,以确认是否满足下道工序和相关专业的施工要求。
各工序的质量检验体现了施工单位的预控、过程控制和自行检查评定。只有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才能太那些检验批验收报验单。再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方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抽样检验,以确定该检验批的质量。
3、 建筑结构工程检验批的质量检验
《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把程的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检验批是工程质量验收的较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程质量验收的基础。对于检验批得质量验收,根据验收项目对该检验批质量影响的重要性又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得基本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必须全部符合有关专业工程验收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的质量标准较主控项目有所放宽,但也不允许出现严重缺陷和过大的**差。
4程的质量检测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检测:
(1)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数量不足。
(2)对施工质量的抽样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
(3)对施工质量有怀疑或争议,需要通过检测进行确认。
(4)发生工程事故,需要通过检测分析事故的原因及对结构性的影响。
对于主体结构的检测应在被检测对象现场调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检测方案。该检测方案应重点包括检测的依据,检测的项目和选用的检测方法及检测的数量等。
关于检测方法,从对主体结构构件损伤程度来区可分为:非破损检测方法,如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回弹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等;局部破损检测方法,如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点荷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等。这主要是指对实体结构件材料强度的检测方法而言。对于建筑施工质量的检测除包括实体结构构件材料强度外还应包括结构损伤与变形(裂缝、不均匀沉降、构件过大变形等)、结构构件内部缺陷(不密实、夹渣、空洞等)、结构构件尺寸偏差和结构施工偏差(标高和平整度、垂直度等)以及连接与构造缺陷等,而这些检测内容所采用的方法多为非破损的。
建筑结构施工质量检测的内容不仅因建筑结构体系不同(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钢管混凝土与型钢混凝土结构等)、还因结构施工质量缺陷表征的不同所进行检测内容与项目也有比较大的差异。但较根本的还是应根据检测的目的和建筑结构的状况以及委托方的要求,合理的确定检测项目和内容。
厂房竣工验收检测鉴定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与缺陷检测:
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与缺陷的检测可分为蜂窝、麻面、孔洞、露筋、裂缝、疏松区和不间浇筑的混凝土结合面质量等项目。
混凝土构件外观缺陷,可采用目测与尺量的方法检测;混凝土内部缺陷的检测,可采用超声法、冲击反射法等非破损方法;必要时可采用局部破损方法对非破损的检测结果进行验证。
尺寸与偏差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尺寸与偏差的检测可分:构件截面尺寸、轴线尺寸、标高、构件垂直度、表面平整度等项目。
变形与损伤
混凝土结构或构件变形的检测可分为构件的挠度、结构的倾斜和基础不均匀沉降等项目。
混凝土结构损伤的检测可分为环境侵蚀损伤、灾害损伤、人为损伤、混凝土有害元素造成的损伤等项目。
(1)混凝土构件的挠度,可采用激光测距仪、水准仪或拉线等方法检测。
(2)混凝土构件或结构的倾斜,可采用经纬仪三轴定位仪或吊锤的方法检测,宜区分倾斜中施工偏差造成的倾斜、变形造成的倾斜、灾害造成的倾斜等。
(3)混凝土结构的基础不均匀沉降,可用水准仪检测;当需要确定基础沉降的发展情况时,应在混凝土结构上布置测点进行观测,观测操作应遵守《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的规定。
(4)混凝土结构受到的损伤时,可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测:宜确定损伤对混凝土结构的安全及耐久性影响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