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事认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吗?
申请人和已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的利害关系人,对领事认证机构出具的领事认证书有异议的,可以向出具该领事认证书的领事认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
领事认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核实。对于领事认证书的编号、证词、出证日期等内容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俄罗斯驻上海总领馆出台了一项新的规定:凡是已经过俄方公司盖章的合同或协议类文件,使馆不再受理相关认证申请。对此,俄领馆给出的理由是,文件已经经过俄方确认,没有再做领事认证的必要。请广大企业在送办文件时务必注意。俄罗斯上海领馆认证要求如下:
1、领馆对认证文件的俄文翻译要求比较高,存在退件的可能,建议企业只做英文件,只可送上海领馆办理。
2、授权书须有签字、盖章及签署日期,签字只可法人签,并注明签字人的职务。
3、商业发票、价格单、报关单、外销合同、供货商证明等部分文件领馆不予认证。
4、文件日期不能与当前日期相差太久(三个月内为宜)。
5、国外证书(包括TUV、自由销售证书、DNV等)领馆不予认证,任何形式都不可认证。
对于出口企业来说,领事认证更是极其重要。中国是进出口贸易大国,外贸是很多企业的生命线。有些小企业好不容易和外商谈成一笔买卖,及时地生产发货,等货物到了国外的港口,却因为事先不知道要为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办理领事认证而无法卸货清关,从而产生大量滞港费,来之不易的买卖就这样赔了钱。除了外贸,在进行大型工程、项目的招标活动时,投标企业一般会被要求出具公司资质证明、有关商业合同等文件,毋庸置疑,这些文件也都是需要经过领事认证的。在商业活动中,及时地办理领事认证至关重要,有时,甚至关乎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
领事认证看似平凡而实则重要,是中国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对外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是一项非常神圣庄严的外交职能,并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办理领事认证很重要也很必要,只有先办妥了领事认证,您才能在国外顺利的开展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