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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人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设备和供应商;
2、承租人选择租赁公司向出租人提出融资租赁申请,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3、出租人审查承租人和项目的信用和还款能力,做出是否接受或有条件接受的决策;
4、出租人与承租人商洽融资租赁条件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
5、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应商和设备的选择,接受承租人的委托与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或直接按承租人商定的购买条款,与供应商签署购买合同,承租人附签确认,供应商明确设备的瑕疵和售后服务直接对承租人负责;
6、出租人向银行、投资机构申请融资并签署融资协议;
7、出租人依据购买合同的约定申请对外开具信用证,国内银行对外开证,国外通知银行通知供应商审证;
8、根据购买合同的约定,出租人(或供应商)依据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与运输公司签订定仓、运输合同;
9、出租人根据购买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关于保险的规定与保险公司签署运输、安装、财产等保险合同并投保;
10、运输公司履行运输合同;
11、供应商向国外通知行交单议付、国内开证银行要求出租人审单无误后,对外兑付信用证;
12、承租人依据购买合同条款提货验收;
13、支付运输仓储等费用;
14、供应商提供安装调试、培训等售后服务;
15、承租人按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
16、融资租赁公司履行融资还款协议;
17、租赁期满、承租人支付租金完毕,出租人按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转移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二 融资租赁交易流程的差异性
在业务实践中,不同的融资租赁业务,由于其当事人所在地的差异、资金来源的不同、业务模式的变化、收益和风险定价的依据迥然
不同,其业务流程也会有一些变化。例如:
出租人、承租人、供应商均在国内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货款支付方面相对比进口设备简便一些。承租人在境内、供应商和出租人在境外的融资租赁业务属于跨境租赁。跨境租赁业务与承租人、出租人在境内、供应商在国外的融资租赁业务,其业务流程中购买合同的法律适用、进口环节的关税、当事人的流转税、所得税的适用均不相同;
租赁公司在融资环节的资金来源不同,如:自有资金、信用贷款、租赁设备抵押借款、租金收益保理融资、发行租赁销售信托计划、租赁财产支持信托计划、委托租赁资金、租赁债券等,将涉及与贷款不同的法律关系和当事人,其业务流程与租赁公司向银行贷款会有很大的不同;
承租人自有设备的出售回租,涉及的当事人少,没有实质的购买环节,其业务流程会大大简便;联合租赁、转租赁、委托杠杆经营租赁,其业务涉及的当事人多,法律关系也多,流程会更复杂一些。
经营租赁、或有租金租赁、可转换租赁债的融资租赁,多会涉及租赁余值的处置、租赁收益的确认、租赁债权的转换等风险和收益、资产的重新定价,其业务流程、风险责任、定价计量标准也会更复杂一些。
三 融资租赁交易流程必须遵循的原则
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交易、是一种服务产品,更是一种资源配置、组合服务的运作机制。融资租赁业务的业务模式灵活多变、盈利模式“有定规,无定式”,交易流程也会经常发生变化。
在业务实践中,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人员和产品设计部门应很好掌握租赁业务的内在规律,深刻了解融资租赁的多种功能,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业务、不同租赁标的以及不同客户、不期的不同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好的租赁服务。要根据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防范、资金来源、退出机制等因素,对现有的业务模式、业务组合和流程进行再设计,对每一笔新的融资租赁模式的业务流程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