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您的文书拟送香港特区使用如何办理确认手续:送往香港特区使用的涉外公证书需在外交部领事司办理确认手续,而不是办理领事认证。这一点请您一定要记住。
有哪些种类的文书可办理国内领事认证:
民事类涉外公证书主要包括: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委托书公证、学历公证或职业资格公证等等。
商业类文书(如经济类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主要包括:合同公证、原产地证明、动植物检验检疫证书、INV等等。
领事认证的总时间:需一个工作日送贸促总会认证,再提交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外交部认证后送各使领馆认证(具体时间参照各国驻华使馆规定一览表),经使领馆、外交部认证好的文件,当天取回并当天核销完毕,通知取件!企业提交办理材料―→审核―→出单―→付款―→取件(时间及费用按各国使馆要求办理)。
领事认证须知:
1.制单时需认真仔细确认单据。
2.要合理安排认证时间,各国驻华使馆认证时间较长。
3.递交完整的认证资料,文件上的印章要清晰,ISO证书、GMP证书、报关单等文件的复印件要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