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
产管理;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四)持续经营 3 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五)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或者刑事处罚(六)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七)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如果作为基金公司要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注册资本、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且具备上一条第二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条件。
证监会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取得基金从业资
格:
(一)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基金从业资格证书的:(二)通过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中“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及“证券投资基金”科目考试的;
(三)参加过2003年以前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基金业**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四)取得境外基金或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相关从业资格,或者执业所在国家(地区)不要求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近5 年一直从事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分析、基金营销等业务,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考试或者考核的。